书记活动报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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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新年的到来,一批重要新规1月1日起施行,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1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每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应当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和体验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