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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1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可“跨省通办”!

阅读量 2022-12-09 15:12 来源:咸宁公积金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全市各公积金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专窗6个,线上服务专区1个,并对网办业务进行升级部署,11项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以“全程网办”方式实现“跨省通办”。

我市缴存职工可线上办理11项“跨省通办”业务


我市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可不受地域限制,直接登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等线上渠道,便捷完成“跨省通办”业务办理。


1.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2.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4.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5.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6.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7.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8. 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9. 住房公积金汇缴;

10. 住房公积金补缴;

11. 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

www.xngjjapp.com/netface/login.do )


小提示: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线上自助办理的,可在全国任一住房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提出申请,通过“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办理。

异地缴存职工可在我市办理“跨省通办”业务


异地缴存单位或职工在我市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需求的:


如异地公积金中心已实现“全程网办”,职工可通过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我中心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专窗可提供咨询、协助业务线上办理服务。


如异地公积金中心未开通线上“跨省通办”业务,职工可到我市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专窗申请办理。

来源:咸宁公积金


编辑: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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