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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来源:      时间: 2020-05-09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但下列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予以公布:

  

程杰
  程杰,男,汉族,1972年2月20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湖北省通山县通羊镇马槽桥社区仙农潭小区25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7202201911。拒不履行(2012)鄂通山民二初字第0002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偿还申请人借款本息12.9万元的义务。  


阮晓威
  阮晓威,曾用名阮院生,男,1973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湖北省通山县通羊镇天鸿美庐三单元一楼105号,公民身份号码421224197312211011。拒不履行(2012)鄂通山民二初字第0008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偿还申请人8万元的义务。


李田
  李田,女,1986年4月7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湖北省通山县燕厦乡南洞村七组,公民身份号码421224198604073727。拒不履行(2010)通民初字第14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申请人14.4976万元的义务。
  

夏顺来
  夏顺来,男,1961年5月18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通山县大路乡杨狮坑村三组老屋下26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6105181010。拒不履行(2013)鄂通山民二初字第0001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偿还申请人22.1万元的义务。
  

张旭东
  张旭东,男,1968年9月7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通山县通羊镇双泉社区塔影小区85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680907001X。拒不履行(2012)鄂通山民一初字第001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申请人8.7512万元的义务。
  

冯松柏
  冯松柏,男,1975年9月6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湖北省通山县通羊镇古塔社区富民小区412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7509064915。
  

黄红梅
  黄红梅,女,197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湖北省通山县通羊镇古塔社区富民小区412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7411040069。
  
  上列两失信被执行人冯松柏、黄红梅拒不履行(2013)鄂通山民一初字第23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偿还申请人借款本息15.38万元的义务。
  

全水利
  全水利,男,1979年8月2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农民,住湖北省通山县大畈镇官塘村。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7908026414。
  

全日华
  全日华,男,1955年5月19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农民,住湖北省通山县大畈镇官塘村三组020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550519641X。
  

全诗发
  全诗发,男,1968年3月11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农民,住湖北省通山县大畈镇官塘村三组019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6803116558。
  

全国旗
  全国旗,男,1986年9月29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农民,住湖北省通山县大畈镇官塘村三组020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8609296419。
  
  上列四失信被执行人全水利、全日华、全诗发、全国旗拒不履行(2011)通民初字第15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申请人15.02万元的义务。
  

乐有利
  乐有利,男,1982年9月10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湖北省通山县通羊镇郑家坪村,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8209100130。
  

黄国俭
  黄国俭,女,1964年12月2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湖北省通山县通羊镇南门桥社区桃花泉小区,公民身份号码42122419641202004X。
  

沈昌伟
  沈昌伟,男,1964年7月25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湖北省通山县闯王镇宝石社区宝横路286号,公民身份号码421224196407252516。
  
  上列三失信被执行人乐有利、黄国俭、沈昌伟拒不履行(2011)通民二初字第4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申请人2万余元的义务。
  

徐唐港
  徐唐港,男,1979年5月4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农民,住湖北省通山县大畈镇鸡口山村四组009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790504641X。
  

谭经相
  谭经相,男,1975年1月20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农民,住湖北省通山县大畈镇白泥村三九组19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750120643X。
  
  上列两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2011)通民初字第15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申请人14万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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