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政务数据发[2023]3号文件精神,落实打造“香城代办”本土特色服务品牌,构建人人享有、高效便捷的15分钟便民服务生活圈,现结合本县实际,推出“香城代办”地域特色服务品牌“路路通帮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小区(村湾)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室服务功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基层办理,全力打造“香城代办”地域特色服务品牌“路路通帮办”。
实现基层群众“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建设标准。一是统一名称。县、乡(镇)、村(社区)、小区(村湾)设置“路路通帮办”(“香城代办”)服务点,使用统一的政务服务标识标牌。二是规范设置。统一实现“八有”,即有帮办代办窗口、有代办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事指南、有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有代办员责任清单、有制度机制、有工作台账。(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
(二)统一代办范围。参照市、县两级事项清单,围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县政数局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帮办代办事项,统一制定涵盖县、乡(镇)、村(社区)、小区(村湾)四级的《通山县“路路通帮办”(“香城代办”)便民服务基础清单》,统一制作办事指南。各乡镇负责指导村(社区)、小区(村湾)香城代办事项清单公布工作。(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组建代办员队伍。在各个乡镇、村(社区)、小区(村湾)组建A、B、C三类代办员队伍。A类代办员是指窗口工作人员;B类代办员是指各级政务服务其他人员,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村(社区)两委和社区工作者等;C类代办员是指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志愿者。建立本地代办品牌——“路路通帮办”,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每个层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点位至少确定1-2名代办员,并对外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提供无偿帮代办服务。(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四)推行“一窗受理”。县、乡(镇)统一按照“一窗受理”模式提供服务。将已经打通业务系统和无自建系统使用一体化平台的符合审批层级的部门事项,全部纳入到综窗,实现一窗无差别受理。设立网上服务辅导专区及网上服务辅导窗口,采取“互联网+帮办代办”的方式,对支持线上申请的事项积极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申报。(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
(五)拓展服务方式。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小区(村湾)延伸。动员部门和社会力量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自助终端,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便民服务中心(站)延伸。在小区(村湾)便民服务点推行简单事项“即收即办、当场办结”,复杂事项“村收乡办、集中办结”,由代办员全程跑腿代办,送证上门。解决老年群众尤其是特殊群体办事难问题。(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路路通帮办”设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过问工作落实情况。县政数局负责“路路通代办”服务点规范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加大必要的运转保障,强化相关场所、设备设施、软硬件、数据等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利用,做好所需各项经费的保障工作。
(二)加快推动落实和督查通报。各单位要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密切配合、上下联动、 整体推进。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站) 要强化联动,并要加强小区(村湾)“路路通帮办”服务点建设,对标对表推进任务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总结经验推广。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户外大屏、短视频、海报、图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场所渠道广泛宣传。要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代办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及时发现典型案例、总结典型经验,并报市政数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