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缴纳罚款催缴通知书
逾期未缴纳罚款催缴通知书
尊敬的被处罚人:
您好!本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向您发出此份《逾期未缴纳罚款催缴通知书》,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依照需求履行您的法律义务。
---
一、处罚决定的背景与内容
依照《人民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于2024年9月17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光公(马田)行罚决字〔2024〕5566号]。该决定书明确指出您因违反相关法规,需缴纳罚款人民币六千元(¥6,000.00)。同时由于您未能及时缴纳罚款,产生了相应滞纳金人民币六千元(¥6,000.00)。本机关责令您在收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缴清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一万二千元(¥12,000.00)。
截至目前您仍未履行该处罚决定,尚有人民币四千元(¥4,000.00)未缴纳。为此,本机关再次提醒您依照《人民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您需在2024年9月13日前履行上述决定。
---
二、催缴程序与法律依据
为了保障执法公正性和严肃性,本机关已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向您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催告书》。同时依照《人民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如您逾期仍未缴纳罚款,本机关将采用以下措施:
1. 依法强制实施;
2.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实施。
请您务必高度重视此事,积极履行您的法律义务。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结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三、其他类似案例的警示作用
近期本机关应对过多起类似案件。例如,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于2024年6月19日对另一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南公(招商)行罚决字〔2024〕3732号],须要其缴纳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300,000.00)。该当事人同样未能按期履行处罚决定,最终致使本机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施行,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还对其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了负面作用。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也曾针对某企业下发《催告书》[深宝公(燕罗)催字〔2025〕37号],请求其缴纳罚款人民币二十七万九千七百六十元(¥279,760.00)。但由于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最终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结果。
这些案例充分说明,及时缴纳罚款不仅是履行公民责任的表现,更是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的关键。
---
四、怎样去正确履行处罚决定
为方便您顺利履行处罚决定,本机关提供以下指引:
1. 缴纳途径:您可选择前往指定银行(如建设银行)缴纳罚款具体地址为。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前往办理。
2. 缴纳时间:请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缴纳以免产生额外滞纳金或其他不利结果。
3. 咨询途径:倘若您对处罚决定或缴纳流程存在疑问,请拨打本机关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
五、逾期不缴纳的严重后续影响
依据《人民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人民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若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处罚决定,本机关有权采纳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实施措施。
更进一步地,如您拒绝配合施行,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届时您的个人或企业信用记录也许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施行人名单。
---
六、结语
期望您可以认识到履行处罚决定的关键性,并尽快缴纳欠款。罚款并非目的,而是为了让您意识到违法表现的结果,从而在未来更加严格地遵守法律法规。
要是您已经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愿意改正,请立即行动起来,履行您的法律义务。若您仍有疑虑或特殊情况需要说明,也请尽快联系本机关实行沟通。
感谢您的理解与合作!
此致
敬礼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2024年9月18日
精彩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