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从事各类工作。在工作中,农民工面临的职业风险较大,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本文将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详细解读山东农民工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计算途径。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伤认定需要合以下条件:
(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事故伤害或是说职业病;
(2)事故伤害或是说职业病与工作有因果关系;
(3)受到的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合工伤认定标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山东省相关规定,山东农民工工伤认定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伤残: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作用生理功能;
(3)三级至十级伤残:按照具体伤情和功能障碍程度确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36条、第37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一级伤残:赔偿基数×100%;
(2)二级伤残:赔偿基数×90%;
(3)三级伤残:赔偿基数×80%;
(4)四级伤残:赔偿基数×70%;
(5)五级伤残:赔偿基数×60%;
(6)六级伤残:赔偿基数×50%;
(7)七级伤残:赔偿基数×40%;
(8)八级伤残:赔偿基数×30%;
(9)九级伤残:赔偿基数×20%;
(10)十级伤残:赔偿基数×10%。
赔偿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据山东省统计局公示数据,2022年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560元。
按照每人每月赔偿基数×10%的标准支付,但总额不得超过赔偿基数的100%。
机关事业单位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依据组织安排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之间流动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事故发生后要保留证据,证据涵证明是工伤的证据和医疗证据并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按照更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答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因工伤亡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作为农民工与个人包工头合作倘若包工头在单位承担工伤责任,这家单位属于违法分包单位,就应该承担工伤责任。
山东农民工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计算方法为农民工 提供了法律依据。在遇到工伤事故时农民工应该熟悉相关政策,积极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用工单位也应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农民工的职业安全。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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