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对受到工伤的职工而言,及时、准确地认定工伤至关必不可少。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一系列详细材料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西省工伤认定所需的相关材料,帮助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理解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是认定工伤的基本材料,申请人需要详细填写事故者的个人自然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内容理应真实、准确,以便劳动保障部门实行工伤认定。
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
2. 工资支付证明:包含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4. 工作证、工作服等:可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事实。
1. 疾病诊断证明: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工伤职工所患疾病的诊断证明。
2. 出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后,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
3. 医学光片等医学材料:包含X光片、CT片等用于证明工伤职工的伤情。
1. 基础资料: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 工伤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用于证明工伤职工的身份。
3. 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学光片等医学材料原件:用于证明工伤职工的伤情。
1.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节假日不顺。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未中止的,发生工伤后,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六、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完整怎么办?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江西省实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部门应该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理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
江西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主要包含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是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理解这些材料,有助于工伤职工及时、准确地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履行相关义务,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yingong/497064.html
上一篇:江西工伤认定时间期限
下一篇:江西工伤认定材料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