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受害者而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至关要紧。在我国江西省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江西省工伤认定的申请过程帮助劳动者熟悉相关政策维护自身权益。
引语: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遭受职业伤害后,依法获得相应赔偿的要紧途径。在江西省,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严谨而细致。那么怎样正确申请工伤认定呢?以下内容将为您解答这一疑问。
工伤认定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伤亡,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涵:
(1)用人单位。
(2)受到事故伤害的劳动者。
(3)劳动者的近亲属。
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是说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证明。
(5)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查。对合受理条件的,应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合受理条件的,应该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及时对事故情况实调查核实。必要时,能够委托相关机构实行技术鉴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认定为工伤的,应该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不认定为工伤的应该向申请人送达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江西省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严谨而细致,劳动者在遭受职业伤害后,理应及时熟悉相关政策,依照规定的流程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履行社会责任,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yingong/4955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