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评论






导语: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环节,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西省实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不断完善工伤认定办法,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程序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西省制定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内容。
正文:
随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工伤保险覆范围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职工得到了保障。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认定工作仍存在一定的疑惑,如认定标准不明确、程序不规范等。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西省实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制定了工伤认定办法。
制定工伤认定办法,有利于明确工伤认定的标准、程序和时间,升级工伤认定工作的效率;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有利于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复,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
依据《江西省实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工伤认定范围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职工。
工伤认定条件涵: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与工作有因果关系;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是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其他有关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在5日内决定是不是受理。受理的,理应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原则,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查。合条件的,理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对工伤认定工作的监保证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了全面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西省实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江西省实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实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共八章,包含总则、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以下是新旧条文对照:
(略)
江西省制定工伤认定办法旨在全面保障职工权益,升级工伤认定工作的效率。随着工伤认定办法的不断完善,相信江西省的工伤保险制度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职工,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作出积极贡献。
注:本文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整理而成,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以官方文件为准。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yingong/495263.html
上一篇:江西省关于工伤认定职权
下一篇:江西省南丰县工伤赔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