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对于及时获得工伤认定意味着可以及时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本文将围绕安吉县工伤认定的相关时间规定为广大职工和企业提供详细解读。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报工伤。
具体到安吉县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的,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鉴定在安吉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地点:县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科(安吉县硕东路395号)。办理时间为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现将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日-9月8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1. 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用人单位向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报工伤。
2.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决定。
4. 工伤鉴定在安吉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办理时间为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工伤认定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理解安吉县工伤认定的相关时间规定对于职工和企业而言具有关键意义。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依照规定时间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关键环节,对于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对于及时获得工伤认定,意味着可以及时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吉县工伤认定的时间节点及留意事项,为广大职工和企业提供参考。
1. 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用人单位向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报工伤。
2.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决定。
4. 工伤鉴定在安吉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办理时间为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工伤认定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1. 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未向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将丧失工伤认定资格。
3. 提供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材料,将作用工伤认定的结果。
4. 职工在工伤认定期间,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工伤认定决定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意见。
熟悉安吉县工伤认定的时间节点及留意事项,有助于职工和企业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遵循规定时间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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