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在我国日益完善,工伤认定作为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环节对保障职工权益具有必不可少意义。本文将围绕安徽芜湖市的工伤认定工作,从流程、标准以及机构职能等方面实详细解读。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理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报告、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科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实审核。审核内容包含申请人的身份、事故伤害情况、诊断证明等。审核进展中,如需进一步熟悉情况工伤认定科可以组织专家实行鉴定。
工伤认定科在完成审核后将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结果分为以下几种:1)认定为工伤;2)不认定为工伤;3)待查。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职工或其所在单位。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联系。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文件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芜湖市工伤认定作为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其主要职能涵:
1. 实、省、市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负责《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普法传工作。
2. 负责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工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鉴定为职业病,经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南陵县人社局办理登记。
3. 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包含受理申请、审核材料、作出决定等。
4. 负责工伤鉴定工作。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结或医疗期满之后实行。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芜湖市工伤认定工作在遵循和地方政策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流程、标准和机构职能。通过加强对工伤认定的传和引导,有助于升级职工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未来的工作中,芜湖市工伤认定将继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增强工伤认定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为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工伤认定服务。同时也期待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工伤保险制度的稳定运行。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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