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因工作起因受到伤害的职工对于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所需材料至关关键。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山市最新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信息帮助您顺利办理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职工在工作中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实行认定并确定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表现。工伤认定的目的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其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1. 工伤认定的范围: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伤害,均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
2.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或其代理人。
3.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工伤认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作认定申请。
1. 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需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等。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
3. 医疗诊断证明:涵受伤部位、受伤程度、治疗经过等。
4. 事故发生经过说明: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受伤情况。
5. 其他相关材料: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1. 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工伤认定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南路)C座104。
2. 受理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实审查,确认是不是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3. 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情况实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实现场勘查。
4. 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 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1. 提交申请材料时务必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有虚假材料,可能致使工伤认定不成立。
2.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详细阅读工伤认定申请表,保证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3. 在工伤认定期间,申请人应积极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调查核实工作。
4.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后,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助于职工在遭受工伤时及时获得相应的待遇。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了山市最新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信息,期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办理工伤认定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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