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在现实中,多工伤职工因种种起因未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致使超过1年时效。本文将围绕超过1年工伤认定的难题,探讨怎样去 和索赔。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超过这个期限,工伤职工将无法直接申请工伤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多工伤职工因对工伤认定流程不熟悉、受伤后未能及时报案等起因引发超过1年时效。此时,劳动局会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
在劳动局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工伤职工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应该受理合条件的仲裁申请。
工伤职工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事故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等证据;
(2)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证据;
(3)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如单位出具的证明、证人证言等。
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曝光单位的违法表现,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这将有助于推动劳动仲裁委员会尽快应对案件。
超过1年工伤认定的职工,虽然无法享受工伤待遇但可依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依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请求单位支付赔偿。赔偿项目涵: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
(1)协商:工伤职工可以与单位实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2)调解:若是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仲裁不支持,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职工要增进自身对工伤认定的认识,一旦发生事故伤害,及时报案、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要加强对工伤认定的管理及时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避免因超过时效引发职工权益受损。
、社会组织要加强对工伤职工的法律援助,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帮助,确信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超过1年工伤认定虽然面临多困难,但只要工伤职工积极 ,提供充足证据,依然有机会获得赔偿。同时工伤职工要升级自身法律意识,预防工伤认定超过1年的疑惑发生。部门和社会组织也要发挥作用为工伤职工提供支持和帮助。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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