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超过60岁的老年人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比例逐渐上升。关于超过60岁的人员是不是可以认定为工伤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探讨超60岁人员工伤认定的可能性。
按照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六十岁以上的劳动者,不得建立劳动关系。”这意味着,超过60岁的劳动者在法律上不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人民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由此可见,超过60岁的劳动者已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无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情况下,超过60岁的人员不再认定为工伤。因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年满60岁的劳动者已经丧失了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尽管超过60岁的劳动者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仍可能获得工伤认定。以下几种情况值得关注:
(1)超过60岁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伤害,且在受伤前已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务关系。
(2)超过60岁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引起疾病,且在发病前已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务关系。
(3)超过60岁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致使死亡且在死亡前已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务关系。
1.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疑惑的解释(三)》
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其止劳动合同,劳动者须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未履行完,劳动者须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2.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劳动合同法〉若干疑问的解释(一)》
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需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超过60岁的劳动者在一般情况下不再认定为工伤。在特殊情况下,仍可能获得工伤认定。对超过60岁的劳动者而言要获得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受伤、发病或死亡前已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务关系。
2. 伤害、疾病或死亡与工作原因有关。
3. 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
在解决超过60岁的劳动者工伤疑问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合理判断。同时用人单位理应加强对老年劳动者的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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