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环节对工伤职工而言及时、准确的工伤认定意味着可得到相应的赔偿和保障。那么究竟由谁来认定工伤呢?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一疑惑。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是工伤认定的首要主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有责任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倘利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假利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会组织也是工伤认定的主体之一。假使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会组织可代替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需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材料涵: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身份证明、事故伤害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是说不予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的,应该及时实行工伤认定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查进展中,能够对事故伤害情况实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涵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现场勘验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调查核实的情况,理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为工伤的,理应出具工伤认定书;认定为非工伤的,理应出具非工伤认定书。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理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非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但伤情较轻,经医疗机构诊断,不作用正常工作的,能够视同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但伤情较轻,经医疗机构诊断,不影响正常工作的,能够不视同工伤。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明确工伤认定的主体和流程有助于职工在发生工伤时,及时、准确地获得工伤认定,进而得到相应的赔偿和保障。用人单位、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都应积极参与工伤认定,共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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