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受伤职工对于及时、准确的工伤认定至关关键。那么工伤认定究竟需要哪个部门负责呢?本文将详细解析工伤认定的相关部门及其职责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工伤认定是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情况实行认定。工伤认定的意义在于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时的合法权益为受伤职工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的主要办理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理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我国,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而言,劳动者理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即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申请人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3)事故伤害报告或是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实行审核。如材料齐全、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受理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实实地调查,理解事故发生经过、伤害程度等情况。
按照调查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是不是合工伤认定标准实行判定。假如合标准,则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若是不合标准,则做出不予认定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起因。
申请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异议期间,原工伤认定决定不变。异议应对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工伤认定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工伤认定的范围、程序、待遇等内容。
2.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诊断、鉴定、治疗、复等方面实行了规定,为工伤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中的职责,为劳动者 提供了保障。
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环节涉及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时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工伤认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理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熟悉工伤认定的相关法规和流程,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应对突发情况,为自身权益保驾护航。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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