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你需要向哪个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受到工伤的职工而言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和相关部门至关必不可少。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的相关部门及其职责,帮助你顺利地实行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是指对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况实行认定。工伤认定的目的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受到工伤的职工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工伤认定的主要部门是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应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即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具体而言,职工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统筹地区是指遵循规定划分的,具有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能的区域。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为职业病后,职工本人或是说其直系亲属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证明或是说职业病诊断证明;
(4)劳动合同或是说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5)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查。在审查期间,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若用人单位拒不举证或举证不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依据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认定工伤。
经过审查,假如合工伤认定标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要是不合标准,则会做出不予认定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原因。
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提出的,除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进展中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证据或提供虚假证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能够依据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认定工伤。
要是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部门和流程,对受到工伤的职工而言至关必不可少。在实际操作中职工应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或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遵循规定流程实。期望本文能够为你提供有益的参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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