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间已过一年怎么样依法 ?
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要紧环节,在实践中多劳动者由于种种起因,未能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文将围绕工伤认定超过一年怎样去应对的疑惑,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依法 的途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假若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不会受理的。这是因为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最长为1年这就须要当事人尽快提出申请,以免给自身造成不利的损失。
二、工伤认定超过一年怎么办?
假若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当事人应该先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往往会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
在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再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此时当事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事故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及伤害情况的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
(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
尽管工伤认定超过一年,但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当事人仍可获得支持:
(1)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致使超过认定时效。依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疑问的规定》第七条规定,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造成超过认定时效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类情况下,工伤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特殊情况下,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期限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长。
工伤认定时间超过一年,劳动者在 进展中可能将会遇到多困难。但只要咱们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收集证据依法申请仲裁,就有可能为本身争取到应有的权益。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事故发生后要尽快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错过 时机。
(注:本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撰写,部分内容涉及法律专业术语,请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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