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关键意义。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假使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那么认定工伤怎么申请复核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1. 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受理与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作出是不是受理的决定。受理后,对事故情况实调查核实。
3. 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调查情况,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 公告与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公告期为15日。
5. 申请复核: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复核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等。
(2)申请复核的理由,涵对初次认定事实、证据、程序等方面的异议。
(3)申请复核的事项即须要撤销或变更初次工伤认定决定。
(4)申请人的签名或章。
提交复核申请书时,应同时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申请人身份和资格的材料。
(2)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如事故报告、医疗证明、工作证明等。
(3)其他支持申请人主张的材料。
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书后,将实审查。审查内容包含:
(1)申请是否合法定期限。
(2)申请书内容是否完整、明确。
(3)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1)申请被受理: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应对决定。解决结果分为两种:
① 维持原工伤认定决定。
② 撤销或变更原工伤认定决定。
(2)申请未被受理: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收到复核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1)提交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鉴定委员会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实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组织鉴定:受理申请后,鉴定委员会在30日内组织专家实行鉴定。
(4)出具鉴定鉴定委员会在鉴定结后15日内出具鉴定结论。
认定工伤申请复核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途径。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在申请复核时,应遵循法定程序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等待复核机关审查。在审查期间申请人应积极配合,以保障审查结果的公正、公平。通过申请复核,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能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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