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当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可能对结果存在异议。此时及时提起行政复议依法 就显得为要紧。本文将围绕“认定工伤后提起复议时间”这一主题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大家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意味着,工伤认定下来后,申请复议的时间为60日。
1. 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要是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该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但行政部门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倘使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认为认定结果不合实际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 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假使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认为待遇标准不合规定,可申请行政复议。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行政复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2. 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部门。
3. 受理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该在5日内实行审查,决定是不是受理。
4. 审理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理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5. 实行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该行。
1. 时效性: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60日,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2. 申请主体: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的申请主体为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
3. 申请材料:申请人应该提供充分、合法的证据材料,以支持其复议请求。
4. 复议费用:工伤认定行政复议不收取费用。
案例:某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该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认为认定结果不合实际情况。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该职工向作出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部门提起了行政复议。
分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该职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合法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理应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是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依法 的要紧途径。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后,当事人理应及时关注申请复议的期限,合理行使行政复议权利。通过理解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的流程和关注事项,咱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信工伤待遇的合理发放。在今后的工作中,期望广大劳动者能够更加关注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为自身和他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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