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必不可少意义。本文将详细介绍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流程以便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理解相关政策,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1)申请人:工伤事故的当事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代理人。
(2)申请时间:工伤事故发生后。
(1)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实行审核。
(2)依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依据需要可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实行调查核实。
(2)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是说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
三、工伤认定决定书流程(以下序号表示流程步骤)
1. 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实审核。
3. 材料完整的通知申请人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4. 材料不完整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5.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需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6. 依照调查核实的情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7.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理应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8.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该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9.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1.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编号、认定日期。
2.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3. 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及伤害部位。
4. 工伤认定依据和结论。
5.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送达日期。
1. 申请人或是说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异议。
2.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对异议实行复查,并作出复查决定。
3. 异议复查决定书送达申请人或是说用人单位。
4. 申请人或是说用人单位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5. 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工伤认定决定书流程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涉及到工伤事故的认定、调查核实、决定书的出具和送达等多个步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应该熟悉相关政策,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理应严格依据流程实行,保障工伤认定决定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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