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工伤认定书的发放时间是广大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关注的点。本文将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详细解读工伤认定流程及时间节点帮助大家理解工伤认定书多久可下来。
正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且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该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工伤认定书一般在60天右可下来。
在工伤认定期间,假使遇到特殊情况,如工伤事故复杂、需要补充调查等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可以长。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在特殊情况下,工伤认定书的最长发放时间不超过90天。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理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这意味着工伤认定书发放前,申请人已经知道工伤认定申请已被受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在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的同时将工伤认定决定公示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查询的渠道。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倘使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异议。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异议实行审查并依照审查结果作出以下应对:
(1)异议成立,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异议不成立,维持原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后,双方理应履行以下义务:
1. 申请人应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待遇;
2. 用人单位应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认定书一般在60天右可下来。在工伤认定进展中,申请人、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理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工伤认定决定的公正、公平。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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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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