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一旦发生工伤及时获取认定工伤决定书对职工及其家庭至关要紧。那么认定工伤决定书究竟在哪里拿?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工伤认定决定书的领取流程和地点。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因工受伤情况实行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它具有以下作用:
1. 证明职工因工受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2. 作为职工 、索赔的关键凭证;
3. 为企业或单位提供工伤解决的依据。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领取地点主要涵以下几处: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 想要获取认定书,应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每个地区都设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前往咨询并索取工伤认定决定书。这里是工伤认定书的主要领取地点之一。
工伤认定书应该在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并领取。这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指的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况下,可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查询认定书资料,或是说凭身份证到原先认定工伤的劳动局重新领取一份。
工伤认定书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来开具。当事人因工作起因受到伤害的,能够提交有关材料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来申请工伤认定。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职工或其近亲属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 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 事故发生时的相关证据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理应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是说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后,将对工伤事故实行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书能够由职工或其近亲属自行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地领取,也可由公司代为领取后交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法律文书,熟悉其领取地点和流程对工伤职工及其家庭至关必不可少。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遵循法定程序领取工伤认定书,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期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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