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近日我国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工伤认定名单,现将部分名单及认定情况实汇总,以飨读者。
正文:
工伤认定名单公示,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实审查、认定后,向社会公示的过程。这一环节的必不可少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维护职工权益:工伤认定名单公示有助于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伤后,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维护其合法权益。
2.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工伤认定名单公示,有利于社会公众对工伤认定工作实监,保证工伤认定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 升级工伤认定工作效率:公示工伤认定名单,有助于缩短工伤认定周期,加强工伤认定工作效率。
1. 智平男,身份证号码:34082719971205*,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伤害情况:2024年3月16日上午,工伤认定拟认定为工伤。
2. 李智程,男,身份证号码:未提供单位:宾川县鸿运保安服务劳务派遣县公安局,伤害情况:2024年7月3日20时40分右工伤认定未提供。
3. 陈的苟,男,身份证号码:34282719541005*,单位:望江县建筑公司,伤害情况:2022年5月27日下午5时30分右工伤认定未提供。
(注:以上名单仅为部分示例,详细名单请参考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工伤认定公示。)
工伤认定依据主要涵《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工伤认定流程如下:
1. 职工或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行审核依据工伤认定依据,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4. 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5. 公示工伤认定名单,接受社会监。
工伤认定名单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反映渠道如下:
1. (示例电话,具体电话请参考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工伤认定公示)。
2. 书面: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提交书面材料。
工伤认定名单公示,是保障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不可少举措。在此,咱们吁社会各界关注工伤认定工作,共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职工在遭遇工伤时,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按照我国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工伤认定名单及相关规定撰写,仅供参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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