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的日益繁忙,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不断上升。对职场人士对于,若是在上下班途中不遭遇车祸,是不是能被认定为工伤,从而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成为了大家关心的疑惑。本文将围绕“被车撞了还能认定工伤吗”这一主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析交通事故中的工伤认定疑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进展中,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包含: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受到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职业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既涵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含加班、值班等特殊情况下的上下班途中。
在交通事故中假使职工不负主要责任,那么此类情况能够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主要责任,是指职工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大于等于其他当事人。假如职工在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或无责任,那么此类情况也能够认定为工伤。
倘若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全责的当事人是职工,那么这类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全责意味着职工在事故中承担了全部责任,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以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供大家参考:
小霞于2020年6月进入某医疗机构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同年9月,小霞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霞在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小霞向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但单位拒绝认定。小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须要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小霞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理应认定为工伤。最,法院判决单位支付小霞工伤保险待遇。
被车撞了是不是能认定为工伤要依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等因素综合判断。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能够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该及时向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关注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还能够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在应对交通事故时劳动者要充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 。同时用人单位也要加强对员工的劳动保护,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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