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在我国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关于自残是否可认定工伤的疑惑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点。本文将从《工伤保险条例》的角度对自残是否可认定工伤实行深入探讨。
正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定义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等起因受到事故伤害。而自残是指表现人自行对身体实损害的表现。从定义上可看出,工伤与自残有明显的区别:工伤是因工作起因致使的伤害,而自残是个人故意造成的身体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是说视同工伤:
1. 故意犯罪的;
2. 醉酒或是说吸的;
3. 自残或自杀的。
由此可见,自残行为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被明确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
1. 自残与工伤的构成要件相悖。工伤须满足“于工作期间及岗位因公事受伤”等明确条件,而自残是行为人自行对身体实损害,与工伤构成实况相悖。
2. 自残行为属于个人故意造成的身体伤害与工作原因无关。工伤认定旨在保障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权益,自残行为不合工伤认定的初衷。
3. 自残行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如故意伤害、虐待等,这些行为不应纳入工伤认定范畴。
在实际操作中自残行为往往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以下是若干典型案例:
1. 某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在车间内自残,企图骗取工伤待遇。经调查,该员工存在故意犯罪行为,最未被认定为工伤。
2. 某公司员工因与同事发生纠纷心生报复之意,故意在工作场所自残。虽然该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但由于其自残行为与工作原因无关,未被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自残行为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旨在保障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权益,而自残行为与工伤构成要件相悖,不合工伤认定的初衷。在实际操作中,自残行为往往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厂方在应对此类时,应充分理解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需要关注的是,对部分因精神状态引发的自残行为,应关爱职工,及时提供心理援助,避免类似的发生。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对自残是否可认定工伤的疑问,咱们应严格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实行。同时关注职工的心理健,预防自残行为的发生,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同努力。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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