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熟悉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的主体及其具体涵哪些人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要紧意义。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论述旨在为广大职工提供有益的参考。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本人是工伤认定的之一主体。当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职业病,认为自身合工伤认定条件时,能够自行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作为工伤认定的第二主体,有义务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为工伤认定的第三主体,负责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查、认定。在收到职工或用人单位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以下为能够申请认定工伤的主体及其具体包含的人员:
(1)工伤事故受伤的职工;
(2)患有职业病的职工;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
(1)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1)县(市、区)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2)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3)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以下为几个具体的工伤认定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能够申请认定工伤的主体及其具体包含的人员:
案例一:某工厂职工小王在工作中被机器压伤手指,小王本人向工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案例二:某公司职工小李在工作中患上了职业病,公司未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李本人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案例三:某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小张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小张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能够申请认定工伤的主体包含职工本人、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涵以下人员:
1. 职工本人:工伤事故受伤的职工、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
2. 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县(市、区)级、设区的市级、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理解工伤认定的主体及其具体包含的人员有助于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信工伤认定工作的顺利实。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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