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及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形式日益多样化,聘用人员作为其中一种常见的用工途径,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关于聘用人员是不是算工龄、工资标准、合法性以及职工身份认定等难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点。本文将围绕这些疑问实行探讨。
二、聘用人员算工龄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连续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工龄计算的条件。
(1)连续工龄:聘用人员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称为连续工龄。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应包含试用期。
(2)累计工龄:聘用人员在多个单位工作的时间总和,称为累计工龄。在计算累计工龄时,应扣除试用期限。
(3)折算工龄:聘用人员在非全日制工作期间可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工龄。
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和《更低工资规定》,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相同工种的工资水平。
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应按照以下因素实行调整:
(1)劳动者工作年限: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工资水平应相应升级。
(2)劳动者绩效:依照劳动者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3)物价水平:依照物价水平的变动,适时调整工资标准。
四、聘用人员算职工吗?
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人员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人员实际上属于职工的范畴。
虽然聘用人员属于职工范畴但在以下方面与职工存在一定区别:
(1)劳动合同期限:聘用人员往往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可能低于职工,但不得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
(3)社会保险:聘用人员与职工在参加社会保险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应依据用人单位的规定实。
聘用人员算工龄、工资标准和职工身份认定等方面均具有合法性。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聘用人员也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国和社会各界应继续关注聘用人员的疑问,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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