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理解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及申请流程对职工对于至关要紧。本文将详细解析职工工伤认定的管辖地、申请流程以及工伤认定范围,帮助广大职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工伤认定工作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地区是指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行政公署、县(市、区、旗)人民。也就是说职工工伤认定的行政管辖地为职工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在工伤认定期间,如发生争议,职工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认定案件的司法管辖地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之一审工伤认定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遵循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查。申请材料不完整的,理应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遵循须要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在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并在其办公场所实公告。
1. 工伤认定范围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说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熟悉职工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及申请流程对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关键意义。在工伤认定期间,职工应该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依照规定程序实。同时理解工伤认定范围有助于职工判断自身是不是合工伤认定条件,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期望本文能为广大职工提供有益的参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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