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工伤认定:标准、管辖、认定条件、认定主体及责任部门概述
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社会保障制度之一。工伤认定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职工的权益保障和企业的责任承担。本文旨在对职工的工伤认定标准、管辖、认定条件、认定主体及责任部门实概述以期为广大职工和企业提供参考。
1. 工伤定义: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
2. 工伤认定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 工伤认定部门:职工的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2. 工伤认定管辖:工伤认定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实管辖:
(1)工伤认定申请由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2)跨统筹地区工作的职工,其工伤认定由工作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3)职工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工作,其工伤认定由主要工作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1.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
(1)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
(2)事故伤害或是说职业病发生在工作进展中;
(3)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与工作有关。
2. 提供的证据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材料。
1. 工伤认定主体:职工的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2. 工伤认定程序: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实行审查,对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该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该及时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1. 工伤认定责任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 责任部门职责:
(1)负责工伤认定的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
(2)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对不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该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说提起行政诉讼。
职工的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环节,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理应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照工伤认定标准和程序实认定,确信职工的工伤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广大职工和企业也要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工伤认定工作,共同维护工伤认定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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