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认定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定是工伤职工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职工承担举证义务
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遭受职业伤害时可以得到及时救治和赔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工伤认定的争议屡见不。本文将围绕“职工认定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定是工伤职工承担举证责任”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理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职工在工伤认定进展中承担着一定的举证责任。当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职工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 事故伤害证明: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伤害程度等;
2. 职业病诊断证明:由具有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
3.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明材料:如单位出具的书面材料、调查报告等。
在职工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举证责任的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职工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具体而言,职工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 事故伤害证明:如前所述,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伤害程度等;
2. 职业病诊断证明:由具有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
3.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明材料:如单位出具的书面材料、调查报告等;
4. 职工认为是工伤的相关证据:如工作场所的环境、工作性质、工作任务等。
当职工认为是工伤而企业认定不是工伤时,职工可选用以下途径 :
1.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申请行政复议:倘若职工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 提起行政诉讼:若是职工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能够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职工认定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定是工伤的情况下,职工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这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手。在实际操作中,职工理应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收集证据,为本身的工伤认定争取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理应树立正确的观念,积极配合职工实工伤认定,共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的期间,怎样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减轻职工的举证负担,将成为未来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要紧方向。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将更加完善,更好地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yingong/429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