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必不可少意义。在我国工伤认定工作日趋完善但仍有很多人对其具体情形和程序流程不甚熟悉。本文将对工伤认定情形详述及程序流程实解析,以期为广大职工和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
工伤认定,关系着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在现实生活中职工因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时,怎么样正确认定工伤,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成为了一个亟待应对的难题。本文将从工伤认定的情形详述和程序流程两个方面展开论述,帮助大家更好地熟悉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工伤认定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下几种情况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说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依照职业病诊断标准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长至90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审核。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在调查核实进展中,能够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实行调查取证。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认定为工伤的,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不认定为工伤的发给《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以上解析,咱们能够看到工伤认定情形和程序流程的严谨性这有助于保证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够及时得到认定和赔偿。熟悉这些规定,对维护自身权益具有关键意义。在实际操作中,职工和用人单位都理应严格依照规定实,共同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伤认定环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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