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在生产和工作中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工伤认定,关乎职工的权益保障也关系到企业的责任承担。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认定的基本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怎么样准确把握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形,仍然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疑问。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详解必须认定为工伤的具体情形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工伤认定标准。
1. 工作时间:工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2. 工作地点:工伤发生在工作地点,涵单位场所、外出工作地点以及上下班途中。
3. 工作起因:工伤与工作起因有直接联系,即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4. 工作性质:工伤与工作性质有关,如特殊职业病的认定。
以下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理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2)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1)职业病:依照《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
(2)放射性病: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因放射性物质泄漏、辐射等原因致使的疾病;
(3)职业中:从事有有害工作的人员因接触有有害物质引起的疾病。
(1)高处坠落:在工作进展中从事高空作业、攀登作业等可能引起高处坠落的作业时受到的伤害;
(2)物体打击:在工作期间,因物体打击受到的伤害;
(3)机械伤害:在工作进展中,因机械设备、工具等原因受到的伤害。
(1)突发性疾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突发性疾病;
(2)急性中:在工作期间,因接触有有害物质造成的急性中。
(1)尘肺: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因吸入大量粉尘造成的尘肺病;
(2)噪声聋:从事噪声作业的职工,因长时间暴露于噪声环境中引起的听力损伤;
(3)振动病:从事振动作业的职工,因长时间接触振动工具引起的疾病。
(1)白内障:从事高亮度作业的职工,因长时间暴露于紫外线、红外线等辐射环境中致使的白内障;
(2)电光性眼炎:从事电焊、气割等作业的职工因紫外线、红外线等辐射致使的电光性眼炎。
(1)接触性皮炎:从事化工、制药等作业的职工,因接触有害物质造成的接触性皮炎;
(2)职业性荨麻疹:从事橡胶、塑料等作业的职工因接触过敏原致使的职业性荨麻疹。
为便于大家记忆,以下是一个关于工伤认定情形的口诀:
工作伤害要认定,七种情形要分清;
时间地点是基础,原因性质要搞明;
疾病伤害均在内,职业眼病皮肤病也包含。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环节。通过本文的详解,咱们理解了必须认定为工伤的具体情形,有助于在实际操作中更好地把握工伤认定的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咱们要充分关注职工的身心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yingong/420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