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主体详解:谁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及具体流程指南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程序和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多人对工伤认定申请书的申请主体存在疑惑本文将详细解析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主体的相关难题并为您提供工伤认定申请的具体流程指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一款规定,受伤害职工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意味着,当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造成身体伤害或疾病,职工本人有权向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伤害职工的近亲属可代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近亲属涵配偶、子女、母、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子女、外子女等。当受伤害职工因伤情严重无法自行申请时其近亲属可以代为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也能够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后,理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依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主动实调查核实,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类情况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
(1)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2)用人单位未遵循规定报告事故的;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主动介入调查的。
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事故发生后理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3)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及伤害情况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
(5)其他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在收到职工或其近亲属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3)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及伤害情况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
(5)用人单位与受伤害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材料;
(6)其他有关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工伤认定决定书理应载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
(2)受伤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
(3)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及伤害情况;
(4)工伤认定的依据和结论;
(5)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假若申请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能够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主体涵受伤害职工、受伤害职工的近亲属、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熟悉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和相关流程,有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伤认定工作的顺利实行。在实际操作中,各申请主体应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以便及时获得工伤赔偿。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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