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那么到底怎么样算是认定工伤了呢?本文将围绕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流程,为您全面解读怎样去判定工伤及所需材料。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的职工。以下几种情况均属于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说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
- 因工作原因造成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应遵循以下标准:
- 工作时间: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休息时间等;
- 工作场所:涵单位生产经营场所、职工宿舍、上下班途中等;
- 工作原因:包含工作进展中的意外伤害、职业病等;
- 工伤事故:包含因工作原因引发的意外事故、伤害等;
- 职业病:依照《职业病目录》和有关职业病诊断标准确诊为职业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决定是不是受理。对合条件的申请,应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对不合条件的申请,应该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事故伤害情况实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内容涵:
-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
- 受伤职工的身份、受伤部位、伤情等;
- 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生产制度等;
- 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对认定为工伤的,应该自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对不认定为工伤的,理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4. 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5. 职工受到伤害的病历资料;
6. 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7. 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理解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流程有助于职工在遇到工伤疑问时,及时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在认定工伤进展中,职工应该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保证工伤认定顺利实。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履行法定义务,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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