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强制性脊柱炎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炎症性疾病,严重作用患者的生活品质。那么强制性脊柱炎能否评残?本文将围绕这一疑问,为您详细介绍强制性脊柱炎的评残政策及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强制性脊柱炎(Ankylosing Spondylitis,简称AS)是一种以中轴关节慢性炎症为主的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主要侵犯骶髂关节、脊柱和周围关节。该病病程长,病情反复,晚期可能引起脊柱强直、畸形,严重作用患者的生活品质。
依据我国《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强制性脊柱炎患者能否评残,主要取决于其病情严重程度和功能障碍程度。若患者病情较重,功能障碍明显,可申请评残。
强制性脊柱炎残疾等级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以功能障碍程度为主要评定指标;
(2)结合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效果和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实综合评定;
(3)评定结果应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依照《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强制性脊柱炎残疾等级评定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病情严重,脊柱强直、畸形生活不能自理,需长期卧床。
病情较重,脊柱强直、畸形,生活部分自理,需他人协助。
病情中等,脊柱活动受限生活优劣明显减低,但生活能自理。
病情较轻脊柱活动受限,生活品质略有减低生活能自理。
患者需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个人基本信息;
(2)医疗机构出具的强制性脊柱炎诊断证明书;
(3)近期病情检查报告;
(4)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报告。
残疾人联合会收到申请后组织专业评定小组实行评定。评定小组依照患者提供的材料,结合临床检查和功能障碍程度,按照评定标准确定残疾等级。
评定小组将评定结果报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残疾人联合会向患者发放相应等级的残疾证。
强制性脊柱炎患者能否评残,取决于病情严重程度和功能障碍程度。依照我国《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强制性脊柱炎患者可申请评残残疾等级分为一级至四级。评残流程包含申请、评定和发放残疾证等环节。熟悉强制性脊柱炎评残政策及评定标准,有助于患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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