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员工工作期间生病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工作期间生病算不算工伤?生病后怎样去申请工伤认定?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疑问并介绍工伤赔偿的相关标准。
依据《人民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是说患病。也就是说,工伤并不仅仅局限于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还包含工作期间患病的情形。
那么工作期间生病是否算工伤呢?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1)工作起因引起的疾病。如长时间从事有害物质接触、高作业等,造成的职业病。
(2)工作环境致使的疾病。如长期在噪音、粉尘等恶劣环境中工作,引起的听力、吸系统等方面的疾病。
(3)工作进展中突发疾病。如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突发心脏病、脑溢血等疾病。
需要留意的是,并非所有工作期间生病的情况都能认定为工伤。如非工作原因致使的疾病或工作期间突发的一般性疾病,如感冒、发烧等,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工作期间生病后,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单位应在报告后的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含: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员工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
(4)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对材料实审核,并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为工伤的,将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认定为工伤的,将发给《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员工享有以下补偿:
(1)工伤医疗费用。涵治疗工伤的费用、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工伤津贴。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可享受工伤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伤残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享受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5)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员工的家属,可享受工亡补助金。
对工作期间生病但未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以下补偿:
(1)病假工资。员工因病休假期间,单位应按劳动合同协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
(2)医疗补助。单位可视情况给予员工一定的医疗补助。
(1)工伤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予以报销。
(2)工伤津贴。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1个月。
(4)伤残津贴。依据伤残等级,给予伤残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90%;
二级伤残: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85%;
三级伤残: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80%;
四级伤残: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75%。
(5)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20倍。
(1)病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协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2)医疗补助。依据单位规定,给予一定金额的医疗补助。
工作期间生病是否算工伤,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实行认定。员工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遵循相关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同时熟悉工伤赔偿标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单位也应履行赔偿责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保障。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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