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我国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多职工在遭受工伤后,对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有效期限等疑问存在多疑问。本文将围绕工伤认定的申请与有效期限实行详细解析,帮助大家理解工伤认定的时间节点。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倘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或是说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单位。
申请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在工伤认定决定生效后职工能够依据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2年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说提起行政诉讼的,视为自动放弃工伤认定决定的效力。
1. 申报工伤的期限: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 职工本人或近亲属的申请期限: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作出期限: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
4. 复议期限: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5. 诉讼期限: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6. 工伤认定决定的生效期限:作出之日起。
7. 工伤认定决定的失效期限:作出之日起2年内。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职工在遭受工伤后,要尽快向单位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程序,以便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熟悉工伤认定的时间节点,有助于职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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