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领域的一个必不可少环节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必不可少意义。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发生在工作场所或工作进展中的意外伤害都能被认定为工伤。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详解哪些行为不构成工伤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
工伤是指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进展中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工伤认定,是指劳动保障部门依照职工受伤或是说患病的具体情况,依法判定其是不是合工伤条件的过程。
(1)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个人起因受到的伤害。例如,职工在休息时间、就餐时间受到的伤害,或在非工作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
(2)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个人原因受到的伤害。例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倘若是由于职工本人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则不属于工伤。
(1)职工在工作场所之外,如家中、公共场所等地方受到的伤害。
(2)职工在非工作时间,如节假日、休息日等期间受到的伤害。
(1)职工在非工作期间患病的,如感冒、发烧等常见疾病。
(2)职工在入职前已经患有疾病,入职后病情加重的。
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进展中,因非职业病原因受到的伤害。例如,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受到的伤害,而非因职业病引发的伤害。
(1)职工故意伤害本人,如自杀、自残等。
(2)职工因重大过失造成的伤害,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服从管理等。
职工在实犯罪行为期间,因犯罪行为受到的伤害。
职工在斗殴期间,因斗殴行为受到的伤害。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不合录用条件或有严重过错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职工受到的伤害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在非全日制用工期间职工受到的伤害,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工作,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必不可少意义。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把握工伤认定的标准和范围,既要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又要避免滥用工伤认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通过对本文的阐述,相信大家对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增强法律意识,正确应对工伤认定疑惑,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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