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部门能认定工伤事故案件: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办理及具体流程说明
导语:工伤事故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常见的意外情况对工伤的认定和解决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程序。那么哪个部门能认定工伤事故案件?工伤认定应去哪个部门办理?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正文:
工伤认定是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在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职业病实行认定以确定其是不是属于工伤。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环节,关系到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工伤事故案件的认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简称人社部门)负责。具体而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工伤保险科(处)是工伤认定的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认定工作。
(1)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个人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实行审查,对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及时指派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实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期间,可须要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调查核实的情况,对合工伤条件的,理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不合工伤条件的,也理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不予认定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是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4)事故伤害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5)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对事故伤害实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进展中,可须要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对合工伤条件的,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不合工伤条件的,作出不予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工伤事故的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部门和流程,对劳动者而言至关要紧。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劳动者应该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履行法定义务,为职工提供工伤保险,保证工伤事故的妥善解决。
(注:本文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写,具体操作流程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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