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工伤认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健发展的关键环节。在我国,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涵《人民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将围绕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解析工伤认定的范围及具体法条,以期为工伤认定工作提供参考。
1.《人民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工伤认定的基本法律依据。该条例明确了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范围、程序和待遇等内容,为工伤认定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
2.《人民劳动法》
《劳动法》是我国劳动关系的根本法律,其中对工伤认定也有相关规定。如《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人民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对工伤认定也有一定的规定,如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除上述法律法规外,还包含《人民安全生产法》、《人民职业病防治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也对工伤认定有一定的规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关于之一条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作场所包含用人单位的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生产作业场所、工作岗位等。”这里的“工作场所”不仅包含用人单位的固定场所,还涵临时场所和外出工作场所。
(2)关于第二条规定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遵循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3)关于第三条规定的“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遵循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4)关于第四条规定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的,遵循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5)关于第五条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遵循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6)关于第六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依法认定工伤,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发展。同时广大劳动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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