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意外中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是法律诉讼、保险理赔以及医疗救助中的必不可少环节。本文将详细介绍最新的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涵道路交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评定分级以及详细的标准表,以供相关从业人员和受害者参考。
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我国为了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权益规范伤残评定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这些标准旨在科学、客观、公正地对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实行评定,为后续的法律诉讼、保险理赔提供依据。
(1)科学性:评定标准应基于医学、法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研究成果,保证评定的科学性。
(2)客观性:评定过程应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评定结果真实可靠。
(3)全面性:评定标准应涵各类交通事故致使的伤残情况保证评定结果的全面性。
(1)损伤程度:依照损伤部位、损伤程度、功能障碍程度等因素实评定。
(2)功能障碍:按照功能障碍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实行评定。
(3)劳动能力:依据受害者的劳动能力损失程度实行评定。
(1)医学检查:通过医学检查,理解受害者的损伤情况、功能障碍程度等。
(2)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理解受害者的生活、工作、心理状况等。
(3)专家评审:组织相关专家对评定结果实行评审,保证评定结果的准确性。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级别越高,伤残程度越严重。
一级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受害者死亡,或造成极其严重的功能障碍,严重作用生活自理能力。
二级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需长期护理。
三级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受害者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五级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受害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生活基本能自理。
六级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生活能自理。
七级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受害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生活基本能自理。
八级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受害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生活能自理。
九级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受害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生活基本能自理。
十级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受害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生活能自理。
以下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中的部分详细标准表:
(1)一级伤残:脑死亡、植物状态、严重脑损伤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2)二级伤残:脑损伤引发生活不能自理,或智力障碍。
(3)三级伤残:脑损伤引起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四级伤残:脑损伤引发生活基本能自理。
(1)一级伤残:双肺功能丧失。
(2)二级伤残:单肺功能丧失。
(3)三级伤残:一侧肺功能丧失。
(4)四级伤残:一侧肺功能部分丧失。
(1)一级伤残:肝、肾功能丧失。
(2)二级伤残:肝、肾功能部分丧失。
(3)三级伤残:肝、肾功能轻度障碍。
(4)四级伤残:肝、肾功能中度障碍。
(1)一级伤残:双上肢功能丧失。
(2)二级伤残:一上肢功能丧失。
(3)三级伤残:一上肢功能部分丧失。
(4)四级伤残:一上肢功能中度障碍。
(5)五级伤残:一上肢功能轻度障碍。
(6)六级伤残:双下肢功能丧失。
(7)七级伤残:一下肢功能丧失。
(8)八级伤残:一下肢功能部分丧失。
(9)九级伤残:一下肢功能中度障碍。
(10)十级伤残:一下肢功能轻度障碍。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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