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商怎么认定工伤的呢——南京市工伤认定29条标准及工伤流程解析
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南京市工商部门在工伤认定方面有哪些规定和标准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南京市工伤认定的29条标准以及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南京工商怎么认定工伤的呢?
南京市工伤认定工作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商部门在工伤认定进展中起到协助和监的作用。依照《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理应合以下条件:
1.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
2. 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与工作有关;
3. 事故伤害或是说职业病发生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
4. 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发生在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内。
1.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3.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职业病危害的;
4.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急性病猝死的;
5.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6.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
7.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外出期间发生职业病的;
8.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动物伤害的;
9.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放射性物质、有有害物质的伤害的;
10.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火灾、爆炸等意外伤害的;
11.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伤害的;
12.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淹溺、窒息等伤害的;
13.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伤害的;
14.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战争、恐怖袭击等意外伤害的;
15.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抢劫、绑架等伤害的;
16.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性、性侵害的;
17.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其他意外伤害的;
18.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本人故意造成的伤害的;
19.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本人过失造成的伤害的;
20.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他人故意造成的伤害的;
21.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他人过失造成的伤害的;
22.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本人和他人共同故意造成的伤害的;
23.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本人和他人共同过失造成的伤害的;
24.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本人和他人共同故意和过失造成的伤害的;
25.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本人和他人共同故意和他人过失造成的伤害的;
26.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本人过失和他人故意造成的伤害的;
27.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本人过失和他人过失造成的伤害的;
28.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本人故意和他人故意造成的伤害的;
29.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本人故意和他人过失造成的伤害的。
三、南京工伤流程怎么走?
1. 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理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受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决定是不是受理。
3. 调查核实: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事故伤害情况实调查核实。
4. 认定: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工伤认定的条件和标准,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 送达: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理应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6. 复议:申请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
7. 诉讼: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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