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工作安全的重视,工伤认定成为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要紧环节。近日南京市发布了工伤认定的29条新标准,为工伤认定工作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引。本文将对南京市工伤认定新规中的29项详细认定标准实解析,并给出相应指导,帮助广大劳动者熟悉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事宜。
1. 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伤害;
3. 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
4.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的职业病;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下为具体认定标准:
8. 工作时间内的界定: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临时安排的工作时间等;
9. 工作场所的界定:公司场地、客户场地、出差地点等;
10. 意外伤害的界定:突发的、非人为因素的伤害;
11. 伤害的界定:包含但不限于殴打、抢劫等;
12. 交通事故的界定: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3. 工伤外出的界定:因工外出、临时外出等;
14. 职业病的界定:因工作原因引起的疾病;
15. 工伤认定的证据须要:病历、事故报告、证人证言等;
16. 工伤认定程序:申请、受理、调查、认定、送达等;
17. 工伤认定时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18. 工伤认定管辖: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 工伤认定费用:免费;
20. 工伤赔偿范围: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21. 工伤赔偿标准:依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金额;
22. 工伤赔偿期限:自工伤认定决定生效之日起1年;
23. 工伤赔偿支付办法:一次性支付或是说分期支付;
24. 工伤复发:工伤复发时,遵循原工伤认定决定重新计算赔偿;
25. 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按照工伤赔偿标准的更高等级确定;
26. 工伤认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7. 工伤认定撤销:在法定期限内,可撤销工伤认定决定;
28. 工伤认定争议: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是说提起民事诉讼;
29. 工伤认定法律效力:工伤认定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1. 工伤认定流程:
(1)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理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
(2)用人单位在接到报告后,理应在24小时内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受理、调查、认定;
(4)认定工伤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5)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 工伤赔偿指导:
(1)劳动者在工伤认定决定生效后,可向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2)赔偿范围涵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3)赔偿金额依照伤残等级确定,更高不超过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
(4)赔偿期限为自工伤认定决定生效之日起1年;
(5)赔偿支付办法可选择一次性支付或是说分期支付。
南京市工伤认定新规的出台,为工伤认定工作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引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遇到工伤难题时,理应及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工伤认定流程实行申请以便获得应有的赔偿。同时用人单位也理应加强对工伤预防和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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