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加入劳动力市场。在工伤认定方面60岁以上老年人的权益保障疑惑日益凸显。本文将就60岁以上人群工伤认定政策实解读以期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参考。
1.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工伤认定的基本法律依据。该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对60岁以上老年人的工伤认定该条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2.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理应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60岁以上老年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仍然可享受工伤认定权益。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
(2)事故伤害或是说职业病与工作有因果关系;
(3)受到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的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
对60岁以上人群,虽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只要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且满足以上条件,仍能够认定为工伤。
用人单位理应在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对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情况实调查核实。必要时,能够委托具有资格的医疗机构实行鉴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理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不合条件的,不予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给用人单位和职工。对于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退休返聘人员,虽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在工作岗位上工作。要是在工作进展中受到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假如未办理退休手续,仍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且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能够认定为工伤。但倘使已办理退休手续,且未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则不适用工伤认定。
60岁以上人群工伤认定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要紧内容。在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老龄化趋势下加强对60岁以上人群工伤认定的政策解读,有助于增强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认识,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公平、安全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老年人工伤认定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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