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认定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必不可少内容。关于值班期间受伤是不是认定为工伤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本文将从法律解读与案例分析的角度探讨值班期间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的难题。
值班,是指劳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单位的生产、工作、生活等事务实行管理和解决,以保障单位正常运营的一种工作形式。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本职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
从定义上看值班与工伤并无直接关系。但实际操作中,值班期间受伤是不是认定为工伤,需要依照具体情况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受到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的,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疑问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案例一:某公司员工在值班期间,因操作机器不当造成手指受伤。该公司认为,值班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故拒绝认定为工伤。
分析: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更高法院司法解释,只要劳动者在值班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就应该认定为工伤。 该公司员工在值班期间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案例二:某单位员工在值班期间,因突发疾病死亡。家属需求认定为工伤,单位拒绝。
分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说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该员工在值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应认定为工伤。
值班期间受伤是不是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劳动者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更高法院司法解释,只要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值班期间受伤就理应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 进展中,理应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主张本身的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和单位理应加强沟通,明确值班期间的工作职责和保障措减少工伤发生的风险。同时单位应该履行社会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保证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本文为1500字右的示例文章实际撰写时可按照需要进一步展内容和案例。)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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