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仲裁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争议解决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各类纠纷中。并非所有的争议都可以通过仲裁应对。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对某些特定情形的争议将不予受理。本文将详细介绍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法律规定及六个具体条件,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疑问。
引语:
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争议应对途径,以其高效、公正、便捷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并非所有的争议都能通过仲裁来解决。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会不予受理呢?本文将为您揭开这层神秘的面纱。
按照我国《仲裁法》及《劳动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对以下情形的争议将不予受理:
(1)争议不属于仲裁范围;
(2)争议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
(3)争议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判决或调解书;
(4)争议涉及秘密、商业秘密或是说个人隐私;
(5)争议涉及依法应该由行政机关解决的争议;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争议。
以下六个条件也是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情形:
(1)争议不属于仲裁范围;
(2)争议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
(3)争议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判决或调解书;
(4)争议涉及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5)争议涉及依法应该由行政机关解决的争议;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争议。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必不可少方法。在以下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1. 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非劳动合同纠纷;
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达成劳动仲裁协议;
3. 争议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判决或调解书;
4. 争议涉及秘密、商业秘密或是说个人隐私;
5. 争议涉及依法理应由行政机关解决的劳动争议;
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
我国《仲裁法》及《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涵以下几方面:
1. 争议不属于仲裁范围;
2. 争议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
3. 争议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判决或调解书;
4. 争议涉及秘密、商业秘密或是说个人隐私;
5. 争议涉及依法理应由行政机关解决的争议;
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争议。
以下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
1. 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
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达成劳动仲裁协议;
3. 争议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判决或是说调解书;
4. 争议涉及秘密、商业秘密或是说个人隐私;
5. 争议涉及依法应该由行政机关解决的劳动争议;
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
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 争议不属于仲裁范围;
2. 争议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
3. 争议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判决或调解书;
4. 争议涉及秘密、商业秘密或是说个人隐私;
5. 争议涉及依法理应由行政机关应对的争议;
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争议。
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涵以下几方面:
1. 争议不属于仲裁范围,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非劳动合同纠纷;
2. 争议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
3. 争议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判决或调解书;
4. 争议涉及秘密、商业秘密或是说个人隐私;
5. 争议涉及依法应该由行政机关解决的争议;
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争议。
熟悉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助于咱们在遇到争议时选择正确的解决途径。在仲裁期间,双方当事人理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证仲裁程序的顺利实。同时咱们也应该关注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于不予受理情形的审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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