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是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中经常面临的风险之一。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形与标准。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工伤事故、工伤和工伤赔偿的认定情形实行详细解读。
工伤事故是指在生产和工作中由于工作起因造成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残疾或是说死亡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说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7)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引起的身体伤害、残疾或是说死亡。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7)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致使的身体伤害、残疾或死亡,依法理应由用人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7)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属于工伤,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者所患疾病在《职业病目录》范围内;
(2)劳动者在诊断、鉴定时,有明确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鉴定结论;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外派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依照以下情形认定:
(1)在派遣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上受到伤害的,由派遣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在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上受到伤害的,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遵循以下情形认定:
(1)在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上受到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通过对工伤事故、工伤和工伤赔偿的具体情形与标准实行解读,有助于提升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的认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应该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依照相关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同时用人单位理应履行工伤赔偿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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