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并非所有的伤害都能被认定为工伤。本文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详细解析不合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形。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工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内;
2. 工伤发生在工作场所内;
3. 工伤是由工作起因引发的;
4. 工伤造成了职工的身体伤害或死亡。
只有在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不予认定工伤:
(1)在工作时间之外发生的伤害;
(2)在工作场所之外发生的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伤害。
这些情形中,职工的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但由于并非工作原因引发的,故此不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
以下情形属于非工作原因引起的伤害,不予认定工伤:
(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个人原因受到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2)职工在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受到其他非工作原因的伤害;
(3)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个人原因引发的自杀、自残等表现。
这些情形中,职工的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但并非因工作原因引发的,故此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不予认定工伤:
(1)故意犯罪引起的伤害;
(2)醉酒或是说吸引发的伤害;
(3)自残或自杀造成的伤害。
这些情形中,职工的伤害是由于个人故意表现或违法表现致使的,不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
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定工伤: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但未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的;
(2)职工在试用期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但未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3)职工因工死亡,其家属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三、人社局不予工伤认定,能否直接起诉需求公司赔偿?
假使人社局不予工伤认定,职工或其家属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须要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期间职工或其家属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伤害是由工作原因造成的,否则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同时公司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提出抗辩如证明伤害并非工作原因引发等。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对不合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着明确的规定。职工在遭受伤害时,应该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完)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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