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对东莞市的企业和职工而言熟悉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流程至关必不可少。本文将详细介绍东莞市工伤认定的标准、申请流程以及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和职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的情形。以下几种情况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死亡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2)因工作原因;
(3)受到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
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事故报告书;
(2)事故现场照片;
(3)相关证人的证言。
用人单位在报告事故后应在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事故报告书;
(4)相关证人的证言;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证明。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实审核,并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若申请材料不齐全,理应在5日内告知用人单位补正。
工伤认定决定书应该在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工伤认定书查询可通过以下途径:
(1)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工伤认定查询系统;
(2)拨打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提供相关信息实查询。
工伤认定书出来后,职工可凭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等材料到当地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报销相关费用。
如工伤认定书中未包含新增的骨折,用人单位或职工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追加认定。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追加认定申请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骨折诊断证明;
(3)工伤认定书。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决定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实际操作中,东莞市工伤认定书一般在15-30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如遇特殊情况,可能需要长认定时间。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环节企业和职工应该充分熟悉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流程,保障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可以及时、准确地应对。本文详细介绍了东莞市工伤认定的标准、申请流程及相关政策,期待对广大企业和职工有所帮助。在实际操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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